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合山市耐火材料生产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合山市耐火材料生产项目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东面地块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项目分阶段建设,现阶段年产耐火材料1.5万吨
联系人:杜总
联系电话:******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