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信息
采购人:******办事处
项目名称:******办事处桃源南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:
标的名称:******办事处桃源南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
数量:1
预算金额(元):396000
单位:项
货物或服务的说明:桃源南社区服务用房基本条件:
(1)租赁总面积不低于400㎡。
(2)租赁期限3年。
(3)3年租赁总费用不高于396000元,即11000元/月。
(4)供应商出租的房子为其合法拥有使用权,不存在所有权的争议。
(5)满足公共需求,场地配备简装修。地板为瓷砖铺设,墙面刷白色乳胶漆,装修有吊顶,能达到交付即可正常办公的要求。有配套使用的男、女公共卫生间。
(6)供水、排水、供电、照明、排风设施良好,能够保证交付使用后日常用水、用电和照明需求,排水系统通畅。
(7)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(含公摊)按南宁市相关收费标准计算,采购人另行支付。
(8)物业费不高于1元/㎡/月,由采购人另行支付。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(元):396000
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******委员会现服务用房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50-3号业委会管理用房,房屋建筑面积共500㎡,属租赁性质,租期5年(租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)。因该处所产权属广西军区,2024年9月14日广西军区******委员会向桃源南社区送达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,要求桃源南社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搬出并移交该办公场所,桃源南社区另寻服务场所迫在眉睫,自2024年9月下旬至今,桃源南社区一直在寻找适合服务的场所,找寻过程相当艰难,现服务场所的出租方不断催促社区搬走,也表明若催促无效计划考虑司法途径。为了尽快落实社区服务用房,节约办公成本,方便群众集中办事,我单位拟结合实际从周边寻找新的社区服务用房。根据服务用房需求,我单位对周边所有满足社******有限公司符合桃源社区服务用房的基本要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第(一)、(二)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******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供应商。
二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80号区疾控中心桃源路宿舍区的28栋一楼
三、公示期限
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
四、其他补充事宜
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************办公室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采购人信息
联 系 人:封雨溪
联系电话:******
联系地址:******办事处
2.财政部门
联 系 人:******财政局
联系电话:******
联系地址:悦宾路1号
3.采购代理机构(如有)
联 系 人:雷芳莉
联系电话:******
联系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D座1402号房
六、附件
专业人员论证意见(格式见附件)
附件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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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.pdf (1.1 M)